上周去柬埔寨參觀了吳哥王朝遺跡。雖然輝煌精美的吳哥窟確實震撼人心,但讓我印象深刻的還是崩密列那些深深扎根于殘垣斷壁中的大樹。這些蔥蘢大樹雖然更加襯托出舊日王朝的頹敗與荒凉,但也展現(xiàn)出自然界生生不息的強大。
在有雨水和陽光的地方,沒有一塊土地會真正地荒蕪,不過是滋養(yǎng)怎樣的生命而已。當這些建于千年之前的石屋磚房終于禁不住風雨與戰(zhàn)火而倒塌殘破,不能再庇佑她的人民時,不畏風雨的樹木就借每一個機會生長,成為廢墟上新的主人。而當大樹與古跡融合成一體時,又變成了不可多得的旅游資源,迎來了紛至沓來的游客,把這片沉寂多年的土地喧嘩的更加熱鬧。
在有利又有限的資源面前,人們絕不會任其閑置而浪費,不過是你來使用還是我來使用而已。商標資源說起來有無限的可能性,可是在一年500萬以上的注冊申請量下,設計出一個獨一無二的標識還真是有點困難。于是,有人就堅定地選擇了那些普通的標識。雖然普通的標識大多被前人早已注冊為商標,但是,有少數(shù)商標如同那些石筑的廟宇,一旦無人打理,就會廢棄。
全世界都承認吳哥窟曾經(jīng)屬于千年前的高棉王朝,但王朝更迭,并不妨礙今日柬埔寨人利用這些殘缺的城堡謀求福祉。商標也一樣,當一件商標的專用權消失后,在后的相同近似商標可以屬于任何適時提出商標申請的人。
在商標申請審查時,首先考慮在先商標狀態(tài)。無論是初步審查、駁回復審及之后的司法一審、司法二審,每一次審查都以審查時的商標狀態(tài)為準。這就有可能初步審查時,在先商標有效,但駁回復審時,在先商標就無效了,那么在后的申請商標就有機會獲準注冊。
比如這件第21182714號“小目標”商標,申請日期是2016年9月1日,商標局引證在先第4369067號“THE GOAL”商標駁回時間是2017年5月26日。申請人選擇了駁回復審。復審期間,引證商標“THE GOAL”因未續(xù)展失效。于是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如下決定:鑒于在先權利障礙已經(jīng)不存在,申請商標“小目標”的注冊申請可予以初步審定。復審決定做出時間為2018年01月15日。
在商標駁回復審案件中,因不存在與在先商標權沖突而予以初步審定的商標申請占有相當比例。雖然在先商標權利消失的方式不同,可能是因未續(xù)展或申請人撤回申請而注銷,也可能是因異議案而不予注冊,因無效宣告案而宣告無效,因三年不使用撤銷案而撤銷。
這里涉及到第五十條的適用問題。該法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xù)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nèi),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边@本意是要等在先商標在市場中的影響力徹底消除后,再予以新的商標權,以避免消費者對兩商標產(chǎn)生混淆。但事實上,大多數(shù)未續(xù)展的商標是沒有實際使用的商標,等不等一年意義并不大。
商標法為商標申請人設計了足夠長的程序來保證申請人最大可能地得到商標授權。因此,只要商標申請人目標明確,對在先商標狀態(tài)又了解,在知己知彼的情形下,走完法律賦予的所有救濟程序,就有可能真的實現(xiàn)自己的目標。如上面舉例一樣,別人的“THE GOAL”沒有了,你的“小目標”就實現(xiàn)了。
當然,前提是別人的目標是人家主動放棄的。如果非要生搶過來,面臨的必定是一連串十之八九贏不了的官司。沒有人會好端端地放棄自己的地盤。就算是一顆生命力極強的大樹種子,如果崩密列的主人還在,估計也不會允許其在門前墻上長到參天,小苗剛一露頭,就會被連根拔掉了。
但無論如何,定個小目標總是好的。
祝女朋友們?nèi)斯?jié)快樂!都能實現(xiàn)自己的小目標!